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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徐梦醒、张颖老师参加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研讨会

作者:发布时间:2017年05月31日

    5月19日-21日,法律系徐梦醒、张颖老师应邀参加在郑州举办的“高校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暨实践教学改革研讨会”。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主办,旨在为各高校法学教育工作者提供有关法学教育经验、法治人才培养机制、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等方面的交流平台。会议邀请了杜焕芳教授(中国人民大学法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经理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仲裁研究所秘书长),王俊平教授(教育部、财政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,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)以及秦鹏教授(重庆大学法学院副经理、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)三位主讲嘉宾,分别就“法治人才培养与实践性案例教学”、“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设计与实践操作”以及“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改革 ”展开了深入而系统的演讲。
    会上,参会人员与三位主讲嘉宾积极互动,就当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讨论,杜焕芳教授认为当前法学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: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、社会需求存在脱节,与法治建设的新任务、新要求有差距,法科员工的实践操作能力、法学素养与法律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。他以当前法律硕士教育现状为例,指出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需要不匹配,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学硕士教育混同错位。针对上述问题,杜教授结合教育部5月14日发布的《教育部、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践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》提出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——分类培养+联合培养,即在法学教育中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,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,加强法学教育、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,同时法学专业教师自身要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,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,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,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员工。王俊平教授则从人才培养机制设计的角度出发,提出法学人才培养需要合理定位,即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法治需要、社会治理需要、知识发展需要以及员工自身需要等多个维度来评估法学人才标准。最后,秦鹏教授以重庆大学法学人才的培养经验以及自身法学院建设为例,介绍了如何打造现代化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及培养机构。